章丘区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及流程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22-10-09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具备条件
1、患者本人前来,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特殊情况由亲属代办。
2、患者应带齐相应病历资料(简要病史、病程、诊断、既往门诊及住院记录、目前病情、服药情况、近6个月连续门诊记录),对于无法提供连续6 个月的就诊记录,则需在我院连续就诊6个月。
3、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断:职工(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慢性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等26种),居民(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高血压,糖尿病等22种)
办理流程
1、门诊一楼大厅“一站式”医保工作站,填写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病历资料(简要病史、病程、诊断、既往门诊及住院记录、目前病情、服药情况、近6个月连续门诊记录)。
2、出具3个月内相关检查 ,如有需要则需在我院进一步完善相关检验检查。
3、门慢申请资料收集后由审核专家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医保局复核。
4、申请人上交资料9个工作日后来大厅一站式或医保门诊查询通过情况、并维护相关信息。
5、维护信息后正常挂号、相关专业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