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质控|我院完成2022年度便携式血糖仪比对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22-09-28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进一步规范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指南(2021年)》、济卫医函 (2021)71号文件《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即时检测(POCT)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9月16日下午,我院检验科联合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使用科室开展2022年度便携式血糖仪操作培训及比对工作。
据了解,年度比对的每台便携式血糖仪,检测合格率需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即五份标本中有四份标本检测结果达到上述要求),才能判定此仪器为可比性合格的仪器。根据医院POCT管理要求,比对合格设备由设备科统一审核后,发放给各科室,可以按照使用规程在我院使用;“未检测”以及比对“不合格”的由设备科统一收回、管理,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