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办全省县(市、区)医院院长联席会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13-05-29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4月22日,由省卫生经济协会主办、我院承办的全省县(市、区)级医院院长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副市长白秋生,省卫生经济协会会长王天胜,省卫生厅副巡视员邱枫林,市卫生局局长万传广,我院领导韩凯、陈锋等出席会议开幕式,来自全省各医院院长100余名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分析新形势下县级医院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探讨县级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王天胜在讲话中提出四点意见,一、协调建立多渠道的补偿机制至关重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对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这需要建立长效、稳定、可持续的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府投入“三管”齐下,相互衔接,同步推进。二、坚持相关改革的综合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多个方面改革,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整体设计、综合推进,真正建立起富有活力、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三、努力提高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本着有利于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地位,既要加强硬件建设,也要加强重点专科、人才培养等软件的建设,还要上联下接,向上紧紧依靠大医院,向下紧密联接农村。要提前谋划,早做安排,尽快与城市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的医联体,为今后发展争得主动权。四、更加注重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要在主动改善医疗质量安全、降低成本、控制费用等方面狠下功夫,强化控费意识和手段,通过扩大临床路径、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使用中医药服务,提高信息化水平等,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会议期间,我院副院长陈锋、兖州人民医院院长孙庆民就县级医院改革情况作了典型发言。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我院按照省、济南市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于2012年12月31日实施了药品零差价,切实惠及百姓。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建立财政补偿机制,推行医保支付等改革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此次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原则,提高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大病不出市的目标。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城镇基本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减轻。我院通过对县级公立医院全方位的综合改革,完善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医改带来的实惠。
会后,与会人员到我院进行了参观指导,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医院改革与发展和县级医院财务管理与经济运行探讨等内容作了专题报告,大家就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通讯员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