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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获好评

来源: 市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12-08-16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7月4日,卫生部专家组到我院就“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审。济南市卫生局副局长马丽霞、医政处处长齐先文,我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新,我院领导韩凯、陈锋、程斌、王利、孟祥爱、崔立献等陪同审查。

     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情况汇报,实地了解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情况,并查阅了示范病房相关制度、癌痛患者出入院病历、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记录、疼痛评估及护理单、麻醉药品管理等资料,与癌痛患者面对面进行了交流。评审专家对我院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个体化医疗护理方案、方便合理使用止痛药物、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是卫生部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而开展的一项全国性活动。根据卫生部相关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积极筹备,自今年3月份开展了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确定肿瘤化疗科为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山东省仅4家,县市级医院仅此1家。制定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的相关制度,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实施患者个体化治疗方案,对患者及家属进行通俗易懂的癌痛知识宣教,直至他们掌握正确的疼痛评分方法和服药方法,保障患者方便合理的使用止痛药物,让癌痛患者得到及时、有效、人性化的服务。我院作为全省唯一家首批创建国家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县级医院,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的落实整改,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院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把癌痛规范化治疗推向全院各科室,推向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而提高全市的癌痛规范化诊疗水平。(本报通讯员 贾晓丽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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