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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区人民医院孕妇学校管理制度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23-08-16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加强孕产妇保健,保护母婴健康,规范孕妇学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孕产妇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地实际,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1、孕妇学校是产科对外宣传的窗口,本着服务于孕妇,服务于家庭,服务于社会的宗旨,免费为孕产妇进行《孕期产前检查与保健》,《孕期营养健康与体重管理》,《孕期心理保健》,《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产褥保健》,《新生儿保健》,《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的识别》,《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婴幼儿早期发育》等必须课程,《新生儿听力与疾病筛查》,《孕期运动》,《新生儿预防接种》等选修课程,可根据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2、孕妇学校设有专人管理,有固定的场所,有必备的设备,处于使用状态,保障孕妇学校环境整洁、安全,设施固定、材料齐全。
   3、每期孕妇学校设有专人组织,保障授课井然有序。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确保授课质量。
   4、孕妇学校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母乳喂养知识,授课后增加10-15分钟提问和解答环节。孕妇之间可以互相交流。
   5、增设微信微诊平台,把每次大课堂讲座推送至孕妇学校群。
   6、孕妇学校发放孕产妇相关保健知识资料及预防母婴阻断知识等资料。
   7、“孕妇学校”标识明确,有固定的授课场所,有与孕产妇保健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自取及悬挂)
 
                                 章丘区人民医院妇儿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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