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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规范收费行为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19-12-25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12月9日,济南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的通知》,标志着济南市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接通知后,我院于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同时,山东省同步调整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急诊诊查费、床位费等项目出现不同幅度上涨,磁共振检查费用小幅度下降,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的总体费用并没有上涨,还有不同程度降低。

   为配合价格调整,我院“合理收费监控程序”正式上线。此程序会在患者出院前对日常床位费、护理费、住院医师诊查费等按日收费的常规项目进行事前审核,对创伤、气压治疗、牵引等进行事中审核。别小看这个小小的程序,它会对不合理收费发出预警,全面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医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也能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据我院运行办工作人员介绍,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改革前患者自付的医用耗材加成金额,大部分转由医保基金支付,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从长远来看,这一举措可以有利推动医用耗材合理使用,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再加上合理收费监控程序的上线,患者看病花费更透明,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运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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