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须知
来源: 医院宣传科 时间: 2022-09-30 点击人次: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抽血时间
1. 位于医技楼三楼的检验科,空腹抽血时间:7:45—11:30,特殊项目以检验科样本收取截止时间为准。
2. 非空腹抽血时间:13:30—17:00,包括血常规、血凝项目等。
3. 位于内科楼一楼的急诊化验室,24小时抽血、收标本、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三大常规、血凝系列、心肌损伤、肝肾功血糖血脂、电解质、血气等, 17:00至次日上午8:00属于夜班时间。
二、检验注意事项
1. 有晕针、晕血史者请提前告知。
2. 抽血后及时拉下过紧衣袖,三指按压穿刺点五分钟直至不出血为止,棉棒请放入黄色垃圾袋。采血后24小时内不洗盆浴、不能游泳,不揉搓采血处。
3. 妥善保管好取单说明、发票及缴费收据。标本留取如有疑问,可咨询采血窗口工作人员。
三、取报告注意事项
1、按照取单说明上标注的时间在自助机打印检验结果(特殊情况可咨询采窗口或检验科工作人员),也可在章丘区人民医院小程序进行电子查询。
2、检验报告在自助机上未打出或者是特殊项目,8:00—11:30,13:30—17:00需持报告回执单或就诊凭证在医技楼三楼采血1号窗口进行咨询、补打。其他时间在内科楼一楼急诊化验室咨询或者是补打。